金门移民署办公地点
一、办公地址:
金门县金城镇西浦头2号
二、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星期六:上午8:00至下午12:00
三、主要服务项目:
签证申请与核发
居留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移民申请与核发
外事登记与管理
庇护申请与认定
金门移民署办公地点
1. 办公地址
金门县移民署办公地址:金门县金城镇东山路31号
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
周六:上午8时至下午12时
周日及国定假日:休馆
3. 交通方式
汽车:可搭乘金门县公车9路或11路至「移民署」站下车。
摩托车:可导航至「金门县移民署」。
徒歩:从金城镇市中心步行约10分钟即可抵达。
金门签证所需手续指南
一、申请资格
持有有效护照的非中国大陆公民
拥有明确的赴金门岛目的,如观光、商务或探亲
符合金门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所需文件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填写完整的金门签证申请表
3. 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4. 申请目的佐证材料(如行程表、商务邀请函、探亲证明等)
5. 所需费用(根据签证类型而定)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亲赴金门县政府观光旅游处
委託旅行社代办
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5:30
2. 受理审核
金门县政府观光旅游处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一般为3至5个工作日
3. 领取签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持护照前往金门县政府观光旅游处领取签证
签证有效期:自签发日起30天内,单次入境
四、签证费用
单次入境观光签证:新台币1,000元
单次入境商务签证:新台币2,000元
多次入境签证:新台币3,000元(一年内有效,可多次入境)
温馨提示
请在申请前确认签证有效期是否符合您的旅行需求
护照有效期需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后仍有至少6个月
申请时请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文件
签证资料不齐全者,将不受理申请
金门签证不适用于中国大陆公民和其他不受金门签证政策约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