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移民机构名单
中山市拥有众多备受认可的移民机构,为寻求移民机会的个人和家庭提供专业服务。以下是一份中山市移民机构名单:
1. 中山市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中山市香山街道人民东路28号
服务范围:各类移民签证、定居服务
2. 中山市民政局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港口一路27号
服务范围:出入境证件办理、海外定居咨询
3. 中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中山市南区中海环宇城西座15层
服务范围:移民健康检查、境外接种证明认证
4. 中山市律师协会移民法专业委员会
地址:中山市西区中山大道中55号
服务范围:移民法律咨询、移民签证代办
5. 中山市海归协会
地址:中山市西区龙山路12号
服务范围:海归人才交流、移民政策解读
6. 中山市民营经济促进会
地址:中山市南区中海环宇城西座8层
服务范围:民营企业移民服务、境外投资咨询
7. 中山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中山市南区华中路135号
服务范围:国际学生赴美留学、移民咨询
注意事项
请选择持有相关资质和执照的机构。
详细了解机构提供的服务和费用。
仔细阅读移民合同并寻求法律咨询。
避免中介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中山市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广东省户口登记条例》,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工作。
二、户口登记
1. 新生儿户口登记
- 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
2. 迁入户口登记
- 迁入中山市户口的,应当在迁入后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3. 迁出户口登记
- 迁出中山市户口的,应当在迁出前15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三、户口迁移
1. 市内户口迁移
- 市内户口迁移,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和拟迁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分别提出申请。
2. 市外户口迁移
- 市外户口迁移入中山市的,应当向拟迁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3. 集体户口迁移
- 集体户口迁移,应当向现集体户口所在地和拟迁入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分别提出申请。
四、户籍证明
1. 户籍证明
- 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籍证明。
2. 户籍证明使用
- 户籍证明可以作为公民身份证明、住址证明等使用。
五、户籍管理
1. 户籍信息变更
- 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职业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籍信息变更。
2. 户籍注销
-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户口应当注销。
六、法律责任
1.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2. 对在户籍登记和迁移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中山户口迁移所需手续和证件
申请条件
在中山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1. 本市户口居民迁出本市。
2. 非本市户口居民迁入本市。
所需证件和材料
迁入本市: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迁入地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 申请人与承租人或房产所有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迁出本市: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迁出地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与承租人或房产所有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办理流程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携带所需证件和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2. 审核材料: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审查核实:派出所对申请人的户口信息、房产信息等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联系迁出地公安机关。
4. 签发准迁证:经审核无误,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准迁证。
5. 向迁出地派出所报到:申请人持准迁证向迁出地派出所报到,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6. 迁入地落户:申请人将户口簿和准迁证交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