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邦移民网易邦移民网

当前位置: 易邦移民网 > 移民知识 > 正文

农牧民转移就业是什么意思啊(青海五举措力促农牧民转移就业)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李皙颜 上传提供

发布:2024-12-04 评论 纠错/删除



1、农牧民转移就业是什么意思啊

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含义

1. 农牧民转移就业的概念

农牧民转移就业是指农牧民离开原有的农业和牧业生产领域,向其他产业和区域转移,从事非农就业。

2. 农牧民转移就业的背景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农村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劳动力过剩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城镇化进程加速,劳动力需求不断增长,为农牧民转移就业提供了机会。

3. 农牧民转移就业的意义

农牧民转移就业具有多重意义,包括:

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

推动城镇化建设,增加城镇劳动力供给,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农业和牧业用地占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4. 农牧民转移就业面临的挑战

农牧民转移就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包括:

技能培训不足,难以适应新产业的要求。

信息获取渠道不畅,缺乏就业机会信息。

社会保障不完善,难以保障转移就业人员的权益。

传统观念阻碍,对外出务工存在顾虑。

5. 政府政策支持

为了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政府采取了多项政策支持措施,包括:

提供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就业能力。

建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畅通就业信息渠道。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转移就业人员权益。

加强宣传引导,转变传统观念,鼓励农牧民外出务工。

2、青海五举措力促农牧民转移就业

青海五举措力促农牧民转移就业

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是青海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青海省聚焦农牧民就业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培育产业集群,提升吸纳能力

青海省大力培育重点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条延伸,带动就业辐射范围扩大。重点发展现代畜牧业、特色林业、高原生物药业、清洁能源、旅游等主导产业,形成以产业集群为依托,以龙头企业带动,以公共服务保障的就业体系。

二、加大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素质

针对农牧民就业技能短板,青海省开展了全覆盖的技能培训。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劳务协作培训、企业订单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农牧民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搭建就业平台,拓展渠道

青海省搭建了多元化的就业平台,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及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组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就业等服务;开展劳务协作输出,引进就业需求企业,促进农牧民就业。

四、完善就业政策,提供保障

青海省完善了农牧民转移就业相关政策,为其提供就业保障。出台就业补助、社保补贴、创业扶持等政策,减轻农牧民就业成本,鼓励自主创业;强化劳动力转移就业保障,保障农牧民就业权益。

五、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青海省建立了各部门协作联动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农业农村、教育、扶贫等部门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就业工作。

通过实施这五项举措,青海省农牧民转移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劳动力转移数量不断增加,就业质量不断提高。这些举措为推进青海省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随着牧区草场退化、生态环境恶化,传统牧业生产方式面临着巨大挑战。为了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提高生活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引导农牧民有序、顺畅地转移就业。

二、实施目标

到 2025 年,实现以下目标:

转移就业农牧民数量达到 10 万人。

转移就业农牧民人均年收入增长 50% 以上。

建立健全长效转移就业机制,为农牧民就业提供保障。

三、工作任务

1. 摸清就业需求

开展农牧民就业意愿调查,了解农牧民的就业技能、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

与接收地用工企业对接,收集用工信息,建立用工供需库。

2. 提升就业能力

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农牧民的职业能力和劳动素质。

建立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咨询等服务。

鼓励农牧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 稳定就业岗位

与接收地政府和企业协商,为农牧民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

探索多种就业方式,如产业就业、创业就业、公益性岗位等。

建立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减轻农牧民转移就业的经济负担。

4. 加强就业服务

完善农牧民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

开展就业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就业活动,搭建农牧民与用人企业的沟通桥梁。

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机制,跟踪农牧民就业情况,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 保障权益

加强用工企业监管,确保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建立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处理劳资纠纷。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牧民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保障

1. 组织领导

成立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导。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实施任务。

2. 经费保障

设立农牧民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能培训、岗位补贴、创业扶持等工作。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3. 考核评价

制定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转移就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关资讯

文章阅读排行榜

热门话题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