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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云南移民数量(建国后云南移民数量多少)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李千慕 上传提供

发布:2024-11-27 评论 纠错/删除



1、建国后云南移民数量

建国后云南移民情况

一、

建国后,受国家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云南省出现了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潮。移民来源主要来自省内其他地区和省外,数量庞大,对云南的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和社会格局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移民规模

从1950年到2022年,云南省累计移民数量超过1200万人。其中:

1. 省内移民:约500万人

2. 省外移民:约700万人

三、移民来源

1. 省内移民

主要来自楚雄、红河、曲靖等人口稠密地区,移民目的地主要为昆明、大理、西双版纳等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

2. 省外移民

主要来自贵州、四川、湖南等相邻省份,也有部分来自中西部其他省份。移民目的地主要为边境地区和开发区。

四、移民原因

1. 政治因素

建国初期,国家推行边疆建设政策,鼓励内地移民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以加强边境防御和促进民族团结。

2. 经济因素

云南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省外移民受工资待遇、就业机会等因素吸引。省内移民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和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

3. 社会因素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改革,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外迁。国家实施的户口政策和扶贫政策也促进了移民。

五、移民影响

1. 人口分布

移民潮改变了云南省的人口分布,省外移民数量的增加使得昆明、西双版纳等城市人口迅速增长。

2. 经济发展

移民带来了劳动力和人才,促进了云南省的经济发展。省外移民在边疆地区从事农业、矿业等产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3. 社会格局

移民潮促进了云南省的民族融合,省外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丰富了云南省的文化内涵。

2、建国后云南移民数量多少

建国后云南移民数量

建国后,云南作为我国西南边陲省份,迎来了大规模的移民潮。这股移民浪潮深刻影响了云南的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和社会格局。

一、移民规模

建国后,云南分阶段实施多项移民政策,导致大批外省人员迁入云南。根据统计,1949-1990年间,入滇移民总量超过300万人。

二、移民来源

移民主要来自湖南、广西、四川、贵州等省份。其中,湖南人最多,占总移民人数的40%以上。

三、移民分布

移民主要分布在滇中、滇南和滇西地区,集中在思茅、普洱、玉溪、昆明等地。

四、移民原因

移民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

1. 国家政策:国家鼓励边疆地区建设,迁移人口支援边疆发展。

2. 资源丰富:云南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吸引大量务工人员。

3. 民族团结:云南少数民族众多,政府倡导民族团结,促进了人口流动。

五、移民影响

移民潮对云南产生了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积极影响:

- 促进经济发展:移民带来了劳动力、资金和技术,推动了云南的工业、农业和旅游业发展。

- 繁荣文化:移民带来了不同的文化习俗,丰富了云南的文化多元性。

- 促进民族融合: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相互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和团结。

消极影响:

- 资源压力:大规模移民对云南的土地、水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压力。

- 社会矛盾:移民与当地人竞争就业和资源,易引发社会矛盾。

- 生态破坏:移民开垦荒地、砍伐森林,导致生态破坏。

建国后,云南的大规模移民潮是云南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它促进了云南的发展,也带来了挑战。随着时代的变化,移民问题需要继续研究和解决,以促进云南的可持续发展。

3、云南省移民人口界定办法

云南省移民人口界定办法

一、

为了规范云南省移民人口界定工作,保障移民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移民人口有序流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人口迁移管理工作。

三、移民人口的界定

移民人口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

1. 户籍迁入本省的人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将户籍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云南省的个人。

2. 长期居住在本省的人员:非云南户籍人员在云南省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有稳定住所和收入来源的个人。

3. 取得本省居住证的人员:非云南户籍人员依法取得云南省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个人。

四、移民人口的种类

根据移民人口的迁入原因和居住时间,移民人口可分为:

1. 临时移民人口:长期居住在本省不满6个月的人员。

2. 常住移民人口:长期居住在本省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五、移民人口的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对移民人口进行管理,包括:

1. 建立移民人口信息库,收集和管理移民人口的基本信息。

2. 加强对移民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移民人口流动情况。

3. 提供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保障移民人口合法权益。

4. 加强移民人口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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