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局公民司司长
国家移民局公民司是负责管理国家移民事务的职能部门,职责包括公民身份管理、移民签证和居留许可发放等。公民司司长是该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负责执行国家移民政策和法规,维护国家移民秩序。
职责
国家移民局公民司司长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移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公民身份管理制度
2. 负责公民身份申请、变更和恢复的审核和审批
3. 管理移民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发放和管理
4. 对持有中国国籍人员的出入境进行监督和检查
5. 负责外国人在华合法居留和就业管理
6. 指导和监督全国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公民身份管理工作
7. 研究和提出公民身份管理政策和法规的修改完善建议
任职要求
国家移民局公民司司长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公安学或相关专业背景
3. 具有丰富的移民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公民身份管理政策和法规
4. 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任职程序
国家移民局公民司司长由国家移民局提名,经国务院批准任命。任期一般为5年,可以连任一次。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1. 职责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负责职掌国家移民管理局以下职责:
2. 拟订移民管理法律法规
起草和修订《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居留许可条例等移民管理法律法规草案。
组织开展移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完善移民管理法规体系。
3. 政策法规解读和宣传
解读和宣传移民管理法律法规,指导地方移民管理机关贯彻执行。
开展移民管理政策法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移民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守法意识。
4. 法制审查和监督
对拟出台的移民管理政策法规草案进行法制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
监督移民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受理移民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投诉、举报,依法处理相关问题。
5. 国际合作与交流
代表国家移民管理局开展国际移民管理合作,参与国际移民管理组织的活动。
组织和参与移民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球移民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6. 其他职责
完成国家移民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司副司长
一、职责分工
1. 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交流工作
2.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
3. 负责干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库建设工作
4. 负责干部监督和问责工作
5. 负责其他与干部管理相关的工作
二、履历介绍
该干部司副司长是一位长期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资深干部,在干部管理、选拔任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此前曾担任过相关部门的人事处长、人事部长等职务。
三、工作业绩
该干部司副司长在任期间,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重点抓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监督和问责方面,坚持严格要求、依法依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部管理环境。
四、工作亮点
1. 优化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任用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为干部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
2. 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送干部到国内外相关院校和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深造,提高干部素质能力。
3. 建立人才库。建立了干部人才库,汇集了优秀人才信息,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4. 强化干部监督。建立了干部监督体系,加强对干部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在该干部司副司长的领导下,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移民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