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移民新貌
云南省巧家县是一个以移民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地区,移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70%以上。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巧家县的移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移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 安居乐业,幸福宜居
巧家县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通过建设移民安置点、发放安居补助等措施,确保移民群众住有所居。同时,县内各级政府还积极改善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移民群众从曾经的"靠天吃饭",转变为现在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享受到了便捷的生活条件。
2. 产业振兴,致富门路宽
巧家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带动移民群众增收致富。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园区、推广农业技术等措施,巧家县培育了一批特色产业,如烤烟、蔬菜、茶叶、中药材等。移民群众积极参与产业发展,通过种植、养殖、加工等方式,拓宽了致富渠道,收入大幅增加。
3. 教育扶贫,人才辈出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巧家县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实施"雨露计划"等教育扶贫项目。通过精准资助、定向招生等措施,保障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近年来,巧家县涌现出一批优秀学子,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4. 文化传承,民族风情浓
巧家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为了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巧家县建立了民族文化保护中心,开展民族文化展览、演出等活动。同时,县内各级政府还积极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如民族歌舞、刺绣、工艺品制作等,既保护了民族文化,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经过多年的努力,巧家县移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移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全方位的改善。通过安居乐业、产业振兴、教育扶贫、文化传承等措施,巧家县的移民群众过上了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这也为其他移民地区提供了一条可供借鉴的经验之路。
云南巧家未来发展展望
1. 自然资源优势
巧家县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优美的山水风光、茂密的森林和丰富的矿产资源。近年来,县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打造了以樱花谷、温泉、溶洞等为代表的特色旅游景点。巧家县还拥有丰富的煤炭、铁矿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原料保障。
2. 交通便利
巧家县位于滇、川、黔三省结合部,交通便利。境内有贵昆铁路和321国道经过,高速公路也正在建设中。完善的交通网络为巧家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3. 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巧家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以工业、旅游、现代农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工业方面,吸引了如金川集团、中冶集团等大型企业落户当地。旅游方面,打造了樱花谷、飞泉洞等特色旅游景区。现代农业方面,大力发展柑橘、核桃、茶叶等特色农产品。
4. 政策支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投资和创新。如实施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同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5. 人力资源优势
巧家县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近年来,县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了大量的技术人才。充足的人力资源为企业的招工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未来发展展望
基于以上优势,巧家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预计未来5-10年,巧家县将继续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态势,重点发展以下领域:
1. 打造以樱花谷为主的旅游产业集群。
2.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
3. 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发展特色农产品,打造农业产业强县。
4.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交通枢纽。
5. 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以上举措,巧家县有望成为滇中经济强县,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巧家移民安置补偿办法
一、目的
为妥善安置移民群众,保障移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巧家县范围内因实施水利、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而需移民安置的群众。
三、安置方式
1. 异地安置: 移民群众迁出原居住地,在异地重新安置。
2. 就近安置: 移民群众迁出原居住地,在相邻区域内重新安置。
3. 原地安置: 移民群众无需迁出原居住地,在原地进行安置。
四、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
- 新建房屋按每平方米 xxx 元标准补偿。
- 翻新房屋按每平方米 xxx 元标准补偿。
- 拆除房屋按每平方米 xxx 元标准补偿。
2. 土地补偿:
- 耕地按每亩 xxx 元标准补偿。
- 林地按每亩 xxx 元标准补偿。
3. 青苗补偿:
- 粮食作物按每亩 xxx 元标准补偿。
- 经济作物按每亩 xxx 元标准补偿。
4. 其他补偿:
- 搬迁补助费按每人 xxx 元发放。
-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人每天 xxx 元发放。
- 生产安置补助费按 xxx 元/人/年标准发放。
五、安置流程
1. 征收补偿: 移民搬迁前,有关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移民群众进行征收补偿。
2. 安置选择: 移民群众可在异地安置、就近安置、原地安置中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地址。
3. 安置组织: 县政府统一负责移民安置工作,成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置工作的实施。
4. 安置实施: 根据移民群众选择的安置方式和地址,有关单位负责安置房屋、土地、青苗等补偿款的支付和安置点建设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1.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补偿标准执行公平、公正。
2. 提供必要的搬迁交通工具和临时安置场所,保障移民群众搬迁安全和生活稳定。
3. 加强对移民群众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移民群众稳定就业增收。
4. 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保障移民群众的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