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移民国际条约
日本是一个移民出国和接受移民的重要国家。为了规范移民流程并保护移民权利,日本政府签署并加入了许多国际条约。
主要国际条约
1. 国际人权公约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
-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
2.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 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
- 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第111号)
- 迁移就业公约(第97号)
3. 联合国难民公约
- 1951 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 1967 年议定书
4.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5. 儿童权利公约(CRC)
6. 移徙工人权利国际公约(ICMW)
作用
这些条约对日本移民政策和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们提供了以下方面的保护:
防止歧视和基于国籍的虐待
保护移民工人的权利
促进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安置和保护
促进家庭团聚
确保儿童的权利
日本移民国际条约构成了日本移民政策的法律基础。它们有助于确保移民在日本受到尊重和保护,并促进一个有序且人道的移民体系。
日本移民国际条约
1. 移民政策的基本框架
《移民控制及难民认定法》(1990 年)是日本移民政策的基础,规定了移民入境、居留和就业的条件。
《出入国管理法》(2012 年)补充了《移民控制及难民认定法》,加强了出入国管理。
2. 国际公约
日本已批准《难民地位公约》(1951 年)和《难民地位议定书》(1967 年)。
日本签署了《联合国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1990 年),但尚未批准。
3. 双边协议
日本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以下双边协议:
3.1 劳务协议
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尼泊尔、中国、蒙古等国签订,允许特定行业的外籍劳工在日本工作。
3.2 技术转移协议
与印度、新加坡、加拿大等国签订,促进技术专家的跨境流动。
3.3 特别入境许可协议
与某些国家(如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签订,允许特定个人(例如商人和艺术家)在日本长期居留。
4. 其他相关法律和协定
《外国人登记法》(2009 年)要求外国人定期向当局报告其地址和就业变化情况。
《预防人口贩运法》(2013 年)禁止强迫劳动和其他形式的人口贩运。
日本还参与了国际组织,例如国际移民组织(IOM),以促进移民管理和难民保护的合作。
日本移民国际条约
1.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PA)
签署国家: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印度
允许这些国家的公民以特定的技术或技能在日本工作,例如医疗保健、护理和信息技术。
2. 技术实习制度
签署国家:中国、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
允许来自这些国家的工人以实习生身份在日本工作,以获得特定行业的技能和知识。
3. 特定技能工人制度
签署国家:目前尚未签署任何国家
计划允许具有特定技能和经验的外国工人来日本工作,例如建筑、农业和造船。
4. 高级人才积分制度
允许获得一定积分的外国人才在日本工作或居住。积分基于教育、工作经验、语言能力和贡献潜力等因素。
5. 国际学生
日本允许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在日本学习。国际学生持有学生签证,可以在学习期间在日本合法工作。
6. 难民
日本是难民公约的签署国,允许符合难民资格的个人在日本寻求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