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整治移民工作
一、移民背景
辽河是辽宁省境内最大的河流,流经沈阳、鞍山、本溪、营口等9市(县)263个乡镇(街道),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洪涝灾害。为解决这一问题,辽宁省实施了辽河治理工程,其中包括移民安置工程。
二、移民规模
辽河治理移民工程涉及9个市(县)117个行政村,计划移民35.2万人。根据移民安置方案,移民分为异地安置和就地安置两种方式。
三、移民安置
1. 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移民主要安置在辽宁省大连、抚顺、营口、葫芦岛等市,移民可选择住房或货币补偿。住房安置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移民可根据需求选择不同面积和档次的住房。货币补偿根据移民原住房面积和质量进行评估,移民可自由选择购房地点。
2. 就地安置
就地安置移民主要安置在辽河治理工程防洪范围内,移民可选择原地重建或异地重建。原地重建由政府统一规划,移民可获得重建补贴和建材供应。异地重建移民可获得安置用地和建房补助。
四、移民保障
政府为移民提供了全面的保障措施,包括:
住房保障:异地安置移民可获得住房安置或货币补偿。就地安置移民可获得重建补贴或安置用地。
生活保障:移民可享受失地补偿、搬迁补助、生产安置补助等多种补助。
教育保障:移民子女可就近入学,政府提供教育补助。
医疗保障:移民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和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
就业保障: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帮助移民实现就业。
五、移民进展
截至目前,辽河治理移民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移民总数:已完成移民25万人,占计划移民总数的71%。
异地安置:已完成异地安置移民16万人。
就地安置:已完成就地安置移民9万人。
六、移民成效
辽河治理移民工作不仅解决了历史洪涝灾害问题,还改善了移民的生活质量。
防洪安全:辽河治理工程完成后,辽河流域防洪安全得到显著提高,有效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居住环境:异地安置移民住进了宽敞舒适的新房,就地安置移民居住环境也得到改善。
生活条件:移民享受了各种保障措施,生活水平提高。
社会稳定:移民安置工作有序进行,社会秩序稳定。
辽宁省辽河治理移民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既解决了防洪安全问题,又改善了移民的生活质量。政府的周密部署、科学规划和全面保障措施,确保了移民工作顺利进行,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辽宁省辽河治理方案(2020年)
一、背景
辽河是中国北方七大江河之一,流域面积21.9万平方公里,涉及辽宁、内蒙古和吉林三个省份。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辽河流域生态环境面临着严峻挑战,水污染、水土流失、河道淤积等问题日益突出。
二、方案目标
为解决辽河流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生态安全,辽宁省制定了《辽河治理方案(2020年)》。方案的目标是:
1. 改善水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地表水质,达到国家相关水环境质量标准。
2. 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土壤侵蚀,减少河流泥沙负荷,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
3. 治理河道淤积:疏浚航道,改善泄洪能力,保障流域防洪安全。
4. 恢复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增强流域生态系统韧性。
5. 保障水资源安全:合理调配水资源,满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三、治理措施
为实现方案目标,辽宁省将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 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2. 水土保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措施,控制土壤侵蚀,减少泥沙流失。
3. 河道治理:开展河道疏浚、清淤,改善航道泄洪能力;采取生态护岸、植被修复等措施,保护河道稳定。
4. 生态修复:开展湿地修复、森林恢复等生态工程,恢复和保护流域生态系统。
5. 水资源管理:科学制定流域水资源利用计划,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流域水资源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有效实施,辽宁省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 政策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方案实施提供政策依据;加大对流域治理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资金投入。
2. 技术保障:加强流域治理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污染控制、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科技水平。
3.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流域治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合力推进方案实施。
4. 监督检查:加强流域治理监督检查,定期评估方案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公众参与: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流域治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辽河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辽河整治移民工作方案
1. 背景和意义
辽河是辽宁省境内最大的河流,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内陆河。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辽河流域生态环境面临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开展综合治理。移民是辽河整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 总体目标
通过移民工作,将辽河主河道及两岸堤防范围内、工程淹没区内的居民和设施全部迁离,保障辽河整治工程顺利进行,保护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恢复和经济社会发展。
3. 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循国家和省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移民工作合法合规。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以移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安置移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按照科学规划,统筹移民安置、生产安置和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
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合力,确保移民工作顺利实施。
4. 移民安置
4.1 安置方式
异地搬迁:将移民搬迁至省内其他适宜居住地,安排就业和生产生活用地。
本地就近安置:将移民就近安置至辽河整治工程影响范围外的安全区域,并提供安置用地、住房和生产生活设施。
4.2 安置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移民安置按照“等地等价”的原则,保障移民基本生活条件和生产发展需要。具体安置标准如下:
住房补贴:按移民原住房面积进行补偿,每平方米不低于当地商品房价格的80%。
搬迁补助:按移民从原住地到安置地的实际搬迁距离和人数计算,每人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生产安置补助:根据移民原有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提供适当的生产安置补助。
社会保障补贴:为移民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
5. 生产安置
5.1 就业安置
优先安排移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中就业。
组织移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鼓励移民发展特色产业和扶持移民创业。
5.2 土地安置
为每个移民家庭分配适量的耕地和宅基地。
因工程淹没而丧失土地的移民,按规定给予土地补偿。
6. 社会保障
为移民建立新的户籍,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加强移民子女教育保障,确保其受教育权利。
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移民健康。
7. 组织领导和保障
7.1 组织领导
成立省辽河整治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省移民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移民安置工作。
7.2 经费保障
移民安置所需经费纳入国家和省重大工程投资计划,并由地方配套资金支持。
7.3 监督检查
加强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移民工作顺利实施。